为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保障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5月17日,索普集团出台技改项目考核暂行办法,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的评价结果,对项目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办法明确,根据项目建设难度,结合技术突破或实质性创新程度、总体技术水平与国内外同类项目对比、社会效益、战略意义、经济效益、节能减排等重要指标,项目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奖金额度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重大项目奖励金额由集团党委(扩大)会专题讨论确定。
项目完成后,项目奖励评审小组对项目完成的工期和投资情况与计划量进行比较和量化考评,如项目较计划工期提前完成将增加基本奖励的10%,较计划工期滞后完成则扣除基本奖励的20%。若发生违纪、环保安全、质量事故,给集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项目完成时间超出对政府承诺的时限,项目奖金将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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