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索普集团法律诉讼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正式试行,进一步规范企业诉讼事务管理,保证诉讼案件处理过程合法、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降低国有资产损失。
《制度》明确,集团法务室是法律诉讼的管理部门,各部室和直属单位为诉讼管理的基本单元,遵循风险评估、授权处理、共同配合、充分协商、协调必要关系相统一的原则,以及坚持合法、及时、准确和节省的原则,以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根据《制度》,各单元发生的诉讼、仲裁等案件应统一交由聘请的律师作为代理人负责案件的立案、收集证据、庭审等相关诉讼活动,并全力配合提供诉讼案件涉及的事实情况及证据材料。案件诉讼终结后,应编制结案报告,通过案例剖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范同类风险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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