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索普集团新修订的招标管理制度正式下发试行,在贯彻执行保供与降本的原则基础上,以“明责任、优方式、定流程、强监管、便操作”作为整个制度的落脚点,对招标活动做出顶层设计。
一是明确部门责任。根据集团各部室职责,明确招标的申请部门、组织和管理部门、监督部门职责,达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协调,提高招标效率的目的。
二是优化采购方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按照标的限额、招标性质、货源市场等情况将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自主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比价采购四种方式,明确定义与条件,便于发挥各种采购方式的优势,提高采购效率。
三是制定采购流程。新招标制度从标书的编制审核、标书发放、开标定标以及合同签订等方面固化采购流程,使物资需求信息、商务信息、资金信息等相关信息传递畅通。流程的研究与修订兼顾了企业采购特点,在确保流程规范的基础上,使各项信息紧密结合,操作有据可依。
四是加强监督监管。制度明确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为招标工作监督部门,全过程监督招标工作的合规性。同时健全招标工作监督机制,各种招标方式均设有监督监管通道,必须接受相关部门与人员的监督,避免监督死角。
五是便于采购实操。新出台的招标制度在强调采购工作规范性、严肃性的同时,力求采购时间切实符合企业采购工作客观实际,明确管理,与公司实际操作相协调,便于理解和执行。
此次招标制度的修订,是对企业招标采购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也是完善企业制度体系的具体措施,能够更好地保证产品和工程质量,有效控制生产经营成本和工程成本,遏制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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