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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普集团修订档案管理规定适应新规要求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4-06-18 预览量:672

   近日,索普集团档案室正根据国家档案局企业档案新规要求,按集团一室九部、四大生产单位和六大经营公司新组织机构分类,对集团文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的规定进行修订。    今年5月15日, 市档案局、市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市贯彻国家档案局10号令,开展《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审工作的通知,并于5月29日召开档案新规宣贯会,对我市国有企业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我市将从明年起全部执行新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管理新规发布后,索普集团档案室组织全体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认真的学习,与原来档案管理规定进行详细比对。目前,修订工作正有序推进。修订初稿计划于7月中旬完成,在发放到各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次修订形成正式文本,于8月底前报市档案局和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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