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集团连续30年荣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3-06 预览量:489
3月5日,在全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表彰大会上,索普集团再次被授予“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成为全市仅有的五家连续30年获此殊荣的企业,胡宗贵总经理出席会议并代表受表彰企业发言。 胡宗贵总经理在讲话中指出,索普集团始终秉承“重视合同,恪守信用”这一理念,坚持诚信经营、守法竞争、重视信用管理。连续30年的实践证明,“重合同守信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诚信为本”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企业依法经营,减少失误,避免损失的基础,更是企业“软实力”的突出体现。2014年,索普集团成立企业信用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等系列制度,强化信用责任意识和信用义务观念,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认真、诚实守信地强化各项经营管理。 索普集团连续三十年获得“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彰显了索普人的诚信本质,成为企业“诚信文化”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胡宗贵总经理表示,集团将以这次表彰大会为契机,更加严格地按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标准,不断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全力打造良好的企业信用环境,在经营管理工作中一如既往地重约守信、依法经营,争做镇江诚信企业的表率,争取更高荣誉。 镇江市从1985年在全国率先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工作,工商部门通过这一评选,推动“诚实守信在镇江、放心消费在镇江”创建,改善了投资环境、提高了政府服务水平、提升了区域经济竞争力,也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在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工程招标、金融信贷等各方面取得了优先权,进一步促进其内部合同管理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及讲诚信、树形象意识的明显增强,使企业在履约信用、商业运营、风险防范等各方面都有新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