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索普集团正式成立再就业中心,并同步下发了《再就业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满足一定条件的员工可由个人或部门申请进入再就业中心,员工在待业期间可通过参加培训提升技能,争取重新上岗。
再就业中心隶属于人力资源部,负责再就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再就业推荐及安置等工作。员工因个人身体和能力等条件不符合原岗位要求,且部门内部无法进行岗位调整等原因可申请进入再就业中心。因员工工作责任心或工作技能差,不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可能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因员工不服从所在岗位的工作安排,经批评教育仍不能服从的;因员工严重违反“安全生产九大禁令”等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和处理后仍不能改正的;因企业组织机构调整、技术革新、生产工序优化等原因,原岗位被撤销或缩编,或定岗定编后人员超出编制的;因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假六个月以上,或连续12个月中累计休病假达六个月以上的,部门可申请将相关员工送入再就业中心。
再就业中心的成立,为集团组织机构、员工素质结构的不断优化提供组织保障,有利于增强在岗员工的工作危机感和责任感。在激励待业员工提升个人能力、争取重新上岗的同时,集团也鼓励其在社会上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若待业员工个人主动提出或企业提出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除办理内退、严重违反企业有关规章制度等情形之外,集团将发放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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