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硫化主装置锅炉主件更换施工招标,采用自主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项目名称:硫化主装置锅炉主件更换施工;
(二)竣工期限:2024年5月20日前;地点: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14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时间:2024年4月11日14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招标内容:
1.施工工作量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2.需现场查勘后再报价,查勘表(见附件),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3.所有的工作需要在大修期间完成,工期约10天. 4.施工涉及的工器具包括(吊车、叉车、脚手架由中标方提供),挂牌注明施工单位。 5.施工结束清理场地。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具有锅炉、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及登高作业需施工人员持有登高作业证、焊工证等。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24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五) 投标人须具有2020-2023年度三个以上相关业绩。(若在我公司有使用业绩的可不提供);
(六)不接受被列入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中的单位投标;
(七)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作业,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安全环保的管理要求,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施工结束清理现场且固废危废合规处置。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包干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价款已经包含相关安全措施费用、施工垃圾清理费用、固废危废处置费用,招标方不再另行承担费用。
(二)付款方式:承兑汇票,施工完成,中标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招标单位入账后付合同总价50%,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付合同总价40%,10%质保满一年后,付清尾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投标可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正本 1 份,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大港新区青龙山路8号
邮编:212006
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18706108831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大港新区青龙山路8号,邮编:212006
商务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18706108831
技术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15905282617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http://www.poljicak.com查询。
(二)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竣工期限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和相关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二)对不合格施工材料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三)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如严重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四)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五)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六)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考评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七)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务合作部所有。
(八)承包商单位需通过本公司承包商预审方可进场施工,审核清单详见附件《承包商预审表》。
(九)承包商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协议》方可进场施工,见附件《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如有分项报价,请另附分项报价清单;
2、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对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
清单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物资供应商、服务提供商或施工承包商,其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采购要求,均可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标及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第二条 职责分工
1.使用部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使用效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2.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使用过程,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3.采购部门:负责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收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档案。
4.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第三条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工作由商务合作部全面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在使用或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商务合作部统一汇总管理。具体确定流程如下:
工作流程 | 工作内容简述 | 责任部门 |
| 根据招标、询价结果挑选出目标供应商,要求其提供相关资质 | 商务合作部 |
根据目标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对其提供的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 | 商务合作部 | |
如有需要,采购部门可组织相关部门对目标供应商审核 | 商务合作部、使用部门、生产运行部、安全环保部、监察审计部 | |
对于需要送样的标的物,联系供应商送样,质检化验合格后,方可参与报价 | 商务合作部 | |
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给出检验结论 (项目材料送检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 | 生产运行部、安全环保部 | |
对于需要试供的,进行三次试供,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供货周期、产品质量与使用情况等跟踪考察 | 使用部门、生产运行部、安全环保部 | |
把不合格的供应商列入供应商考核清单,建立供应商考核清单档案 | 商务合作部 |
备注:工程技术部及对应项目组全程参与工程项目类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第三章 供应商积分考核和管理
第四条 供应商的积分考核主要包括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安全环保等方面,每项各10分。使用部门、专业管理部门、采购部门、监管部门均可提出书面考核意见。商务合作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收集汇总,并根据综合扣分情况将供应商分为合格供应商或负面清单供应商。凡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自被考核当日起一年内均不得与公司进行合作;凡未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一年后当年考核扣分自动清零。
1.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一年内累计考核扣分介于0-9分之间,可作为合格供应商继续开展合作。
2.负面清单供应商:供应商单次供应考核扣分或一年内累计考核扣分达到10分以上(含10分),须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至少于一年内停止与其产生新的合作。
第五条 考核方法
(一)供应商考核方法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调换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影响但未导致减产停车事故的,单次扣5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减产停车事故的,或导致公司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单次扣10分。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1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延期交货,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3分;造成影响但未导致减产停车事故的,单次扣5分;导致减产停车事故的,单次扣10分。
(4)交货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单次扣10分。
(5)运输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单次扣3分。
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3分;造成影响但未导致减产停车事故的,单次扣5分;导致减产停车事故的,单次扣10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10分。
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扣10分。
(2)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单次扣3分。
(3)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单次扣5分,开票弄虚作假,单次扣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10分。
(5)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单次扣10分。
5.安全环保方面
(1)供应商的产品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次扣10分。
(2)供应商在送货过程中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不执行我公司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单次扣10分。
(二)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如不全,单次扣5分/证。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损项扣2分。
2.计划完成方面
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5分。
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扣10分。
(2)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单次扣3分。
(3)未按合同约定开票,单次扣5分;开票弄虚作假,单次扣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10分。
4.安全环保方面
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不执行我公司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单次扣10分。
(三)承包商考核方法
1.工程质量及进度方面
(1)承包商不组织分项、分布和中间治疗验收等,即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单次扣2分。
(2)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设备不按规定进行报验,单次扣2分。
(3)承包商对质量过程控制意识不强或未进行自检,验收时仍存在质量问题的,单次扣5分。施工质量不合格整改后仍然留下永久性缺陷,单次扣5分。
(4)因自身原因未按工程进度要求完成施工,扣3分。
(5)未经有效的审批程序,擅自变更材料的规格尺寸、性能参数等,单次扣5分。未经有效的审批程序,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单次扣5分。随意增加或取消施工项目,单次扣10分。
(6)被责令整改的,单次扣2分。接受整改通知单后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单次扣2分。
(7)拒不接受甲方的协调工作,或拒不执行协调结果,单次扣5分。
(8)未及时办理共检手续,单次扣2分。
2.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3分;造成影响但未导致减产停车事故的,单次扣5分;导致减产停车事故的,单次扣10分。
(2)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单次扣3分。
(3)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4)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10分。
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扣10分。
(2)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单次扣3分。
(3)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单次扣5分;开票弄虚作假,单次扣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10分。
4.安全环保方面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措施扣10分。
(2)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3分。
(3)未按方案组织实施扣5分。
(4)承包商在施工中不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不执行我公司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单次扣10分。
第六条 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况,将直接列入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直接永久性停止合作:
1.涉及弄虚作假、欺诈、故意隐瞒、冒名顶替等行为的;
2.出现串标、围标、陪标,或者以损害其他诚实竞争者的利益谋求中标的;
3.供应商通过法律诉讼起诉我公司的;
4.违反廉政协议,滋生腐败现象的;
5.出现捏造事实、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恶意诽谤、重复恶意投诉等恶劣行为,扰乱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
6.对所有已被累计两次加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一律永久性停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第七条 关于无效投诉的处理办法
为了维护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投标人所提出的投诉一旦被公司认定为无效投诉,单次扣除投诉人3分;如果投标人仍不接受解释且重复投诉,扣除投诉人10分;投标人对同一事件的无效投诉达到二次或一年内累计无效投诉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均直接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永久性停止合作。
第四章 负面清单供应商的消除
第八条 已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通过自身完善、整改等措施,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公司要求,原则上自考核满一年以后,供应商可提出书面申请,经供应商能力确认流程鉴定后方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具体流程如下: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以及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2.商务合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3.商务合作部根据材料确认及考察情况提出建议,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集团商务部完成后续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各部门应努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供应商负面清单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 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加入和消除总体采取谁加入谁消除的独立自主处置原则,对集团公司内同一供应商一年内的考核扣分累计达到15分以上,由集团商务合作部将其列为负面清单供应商。
第十一条 负面清单供应商的加入和消除均应在第一时间报送集团商务合作部,并由集团商务合作部统一在公司指定公告栏中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生效,由商务合作部负责解释,原《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考评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入厂须知安全告知书
(通过此学习视同您已阅读本须知内容并承诺遵守公司的规定)
各外来车辆及人员: 您们好,欢迎您来到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从事基础化工生产类的企业,主要的生产特点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多和高温高压设备多,是化工园区的重点防火单位.我公司生产现场潜在的危险伤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烫伤、触电、腐蚀、灼伤、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粉尘、噪声等。为了您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请您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索普承包商十大禁令
1、严禁未经安全教育作业
2、严禁无证作业、无资质作业
3、严禁违规进出二道门
4、严禁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
5、严禁生产区域吸烟、饮酒
6、严禁高空抛物
7、严禁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
8、严禁不系救生绳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9、严禁无监护人作业
10、严禁机动车乱停乱行
违反禁令者,扣承包商安全积分10分/人次、处罚2000元/人次;当事人一律列入黑名单,收缴门禁、清理出场。
首先通过学习公司“承包商十大禁令”,请大家谨记!
一、进入厂区须登记并须联系公司被访人,客户、外来厂商、实习人员等一般访客在门卫处进行入厂安全视频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政府机关及上级主管单位需要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参观,检查指导工作的,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接待,确定行走路线。在公司二道门处发放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防护镜、人员定位器,进入生产区域,由专人全程陪同,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进入生产装置。
二、外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办理“外工上岗证”、“人员定位器”,统一着装、明显标识单位名称的(着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耐酸碱防砸工作鞋、防护镜等),按公司规定持人员定位器进出二道门;其他的请遵守“进入二道门管理规定”。
三、企业厂区内机动车辆限速 5公里/小时;主要干道限高见限高牌标识;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自驾小型客车不得进入公司生产区,所有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请戴好阻火器(防火罩)。。
四、企业整个生产区均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五、进入生产区活动应戴好安全帽及其它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听从岗位人员的安排,请勿到其它地方随意走动,或者触碰设备等。 未经本公司允许不得在厂区内拍照。
六、进入生产区域请不要穿化纤衣服,不要穿戴铁掌的鞋,禁止使用非防爆手机。
七、您的机动车辆请按公司规定停放,不要阻塞企业的消防通道。
八、请不要沿途抛洒杂物,如有杂物垃圾请投入固定分类垃圾箱。
九、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在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前必须经本公司安全培训和安全审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监督。
十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服从本公司为保护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安全及职业健康的工作安排。
十一、在运输车辆发运过程,装运货物的车辆,在移位时车顶严禁站人。押运人员在佩带好防护用品,下车站在发货平台上指挥倒车、就位。车辆停稳后,挂好安全带,方可上车顶作业。
十二、当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安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本公司应告知相关内容。
十三、任何人员进入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十四、任何人员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而造成事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谢谢您对我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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