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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普股份专利代理服务
作者: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7-15 预览量:39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需专利代理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索普股份专利代理服务

(二)交货时间: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按照我公司专利申请计划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并取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按照专利审查进度及时组织专利审查意见答复、及时办理专利授权登记手续,按照我公司要求及时代缴专利年费

服务期限:3年(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0日)

(三)交货地点: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 7  24  9 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4 7  24  9 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七)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http://www.poljicak.com查询。

    二、招标内容:

    (一)标的物内容    

本专利代理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是:(1)国内专利申请。(2)代缴专利费和时限提醒,根据我公司的要求为我公司代缴以下的官费(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官方费用):(a)申请费(包括印刷费);(b)附加费(如果需要缴纳);(c)实质审查费;(d)年费(根据国家官费标准缴纳);(e)登记费。(3)专利培训讲座。4)国外专利申请。

1、我公司计划每年专利申请总量15件(计划申请发明9件,申请实用新型6其中国外专利申请1-3件);每年办理专利授权登记的专利数量约14件;每年代缴专利年费的专利数量约90件。

2、由供应商代缴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官方费用,据实结算。

(二)技术要求

1、要求供应商按照我公司专利申请计划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并取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按照专利审查进度及时组织专利审查意见答复、及时办理专利授权登记手续,按照我公司要求及时代缴专利年费;

2、要求供应商根据我公司的需要每年安排专业的授课老师对我公司的员工进行专利知识或其它知识产权方面知识的培训。

3、要求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根据我公司的实际需要,到我公司现场指导专利技术交底材料、专利申请文件和专利审查意见答复的撰写,到我公司现场与技术人员沟通、讨论技术方案。

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需及时尽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为我公司提供我公司所需知识产权服务,维护我公司的最大利益。

1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根据我公司产品、方法发明创造的特点,指派专业对口的专业人员通过检索、分析、策划、挖掘,帮助我公司确定专利申请的类型、数量,并充分考虑专利布局,为我公司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2我公司向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提出专利申请代理需求后,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应立即启动代理工作,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应及时指导我公司准备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所需的技术交底材料并及时通知我公司需补充的资料,与我公司沟通、讨论技术方案。

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根据我公司的实际需要,到我公司现场指导专利技术交底材料、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到我公司现场与技术人员沟通、讨论技术方案。

3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应根据我公司要求的申请时限合理安排申请文件的撰写进度,避免申请时机的延误;原则上,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应当在收到我公司基本完整的技术交底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利申请文件初稿的撰写。

4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所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具备形式规范、内容完整、要件齐全、用语准确、技术公开适度;在申请文件初稿撰写完毕后,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应发给我公司审核确认,在得到我公司确认后方可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

5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应及时告知我公司专利申请的审查状态,转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来的有关审查文件、通知针对专利申请审批的待办事务以及应当完成的时限。

6我公司对专利申请程序、申请文件、中间审批文件、审查意见、补正书、意见陈述书等内容向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提出咨询时,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应及时准确地给予答复。

7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根据我公司的需要安排专业的授课老师对我公司的员工进行专利知识或其它知识产权方面知识的培训。

8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应及时组织专利审查意见答复事宜,我公司应及时配合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完成专利审查意见答复。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根据我公司的实际需要,到我公司现场指导专利审查意见答复的撰写。

(三)保密要求

供应商保守在为我公司服务期间获悉的所有我公司技术、商业信息,不论上述信息是否标注为保密。不得泄露、剽窃或利用上述信息损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除本专利代理服务项目规定的工作所需外,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我公司的专利、技术秘密、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即使在专利代理服务项目终止或解除后,供应商仍然需要履行对我公司的保密义务。

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我公司的技术及商业秘密泄露,供应商承担我公司因泄密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全额返还代理费用。

专利文件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实质审查阶段后,公示部分供应商不承担责任,但供应商做到通知等应尽义务。

我公司、供应商双方均对所知悉的知识产权予以保密,由我公司提供给供应商的所有技术资料,其所有权归我公司所有,供应商除了用于为我公司申报专利所用,不得用于其他途径。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投标方应该具备安全评价资质,有从事安全评价的业绩,资信良好;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 24 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五)投标人应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有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六)投标人需要提供(1)2022年度10件代理国内发明专利的授权证书(复印件)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专利授权文本(复印件);(2)2023年度10件代理国内发明专利的授权证书(复印件)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专利授权文本(复印件);

(七)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执业资质的代理人5人以上;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投标人报价时,请注明增值税税率。

请对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代理费、专利授权登记代理费以及专利年费代理费按照件为计量单位分别单独进行报价。

(二)付款方式:

1)专利申请费支付方式:由供应商向我公司发出专利申请费缴纳通知单,我公司根据专利申请费缴纳通知单安排付款。专利申请费由专利申请官费与专利申请代理费两部分组成。

2)专利授权登记费支付方式:由供应商向我公司发出专利授权登记费缴纳通知单,我公司根据专利授权登记费缴纳通知单安排付款。专利授权登记费由专利授权登记官费与专利授权登记代理费两部分组成。

3)专利年费支付方式:由供应商向我公司发出专利年费缴纳通知单,我公司根据专利年费缴纳通知单安排付款。专利年费由专利年费官费与专利年费代理费两部分组成。

专利申请官费、专利授权登记官费和专利年费官费均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官方费用。

专利代理费根据实际工作量按件计价结算,供应商开具专利申请代理费、专利授权登记代理费与专利年费代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投标可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1.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快递邮件破损或封面无投标注释被误拆,我方概不负责;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符微微 联系电话:13376159275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符微微     电话:13376159275

招标部门负责人:王忠华     电话:13952812825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1.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2.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1.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投标人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招标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招标人的正当利益,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其他注意事项:  

(一)违约责任:

中标人中标以后,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的延误或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有权要求专利代理服务供应商赔偿,并全额返还代理费。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可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严重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四)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五)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六)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1)。

(七)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所有;招标业务监督电话:0511-88995150、88995690。

 

报价函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自主公开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投标国内专利代理费总投标价(含税)为        /年(大写:        ),税率       %,该报价不含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官方费用,官方费用由供应商代缴,据实结算如有分项报价,请另附分项报价清单;

序号

服务项目

预估数量(件)/年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

9



2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代理费

6



3

专利授权登记代理费

15



4

专利年费代理费

90




合计




上述专利代理费根据实际工作量按件计价结算。

2、投标国外专利代理费据实结算

3、交货时间: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按照我公司专利申请计划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并取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按照专利审查进度及时组织专利审查意见答复、及时办理专利授权登记手续,按照我公司要求及时代缴专利年费

4、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自主公开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自主公开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自主公开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公司同意按贵方的解释处理;

5、我公司愿意向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对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的不接受项:                                              

                                                              

我公司郑重承诺: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中标后及时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报价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招标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与关联公司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况,不发生围标、串标情况;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为规避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要求采取的变通行为。上述信息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理。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供应商管理的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

供应商管理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服务、施工运输等供应商,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公司招标要求,均视为合格供应商,可参与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一、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一)管理职责

1.使用部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使用效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2.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使用过程,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3.供应保障部负责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收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档案。

4.风险控制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由供应保障部负责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其他职能部门在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供应保障部统一管理。

 

 

 

 

 

 

 

 

 

 

 

 

 

 

 

 

 

(三)供应商积分考核

供应商积分从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累计积分作对应处理。使用部门、供应保障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意见,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两种情形。考核记分周期为1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1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考核扣分介于0~9分之间,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扣分10分及以上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1年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四)供应商考核方法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调换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生产造成影响,但未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9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或导致公司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每次扣10分。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每次扣1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每次扣2分。

3)延期交货,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10分。

4)交货过程中存在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每次扣10分。

5)运输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每次扣1分。

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每次扣1分。

2)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3)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每次扣3分。

4)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每次扣10分。

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签订,每次扣3分。

2)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每次扣10分。

3)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公司,每次扣1分。

4)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每次扣2分。

5)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每次扣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每次扣10分。

5.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况,将直接列入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直接永久性停止合作:

1)涉及弄虚作假、欺诈、故意隐瞒、冒名顶替等行为的。

2)出现串标、围标、陪标,或者以损害其他诚实竞争者的利益谋求中标的。

3)供应商通过恶意法律诉讼起诉我公司最终被法院裁定为败诉的。

4)违反廉协议,滋生腐败现象

6.关于无效投诉的处理办法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投标人对投标结果存有异议,可向风险控制部或公司申诉。申诉经风险控制部核实后代表公司给予书面回复;申诉理由不成立,风险控制部给予回复后,投标人仍不接受解释采取重复申诉,扰乱公司经营秩序,每次扣3分;投标人在申诉过程中拒不接受解释,存在无理取闹、恶意投诉、捏造事实、聚众围堵等严重扰乱公司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每次扣10分。投标人对同一事件的无效投诉或1年内累计无效投诉的次数达到3次以上(含3次),均直接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永久性停止合作。

二、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通过自身完善、整改等措施,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公司要求,原则上满1年以后,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供应商能力确认流程鉴定后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相关流程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以及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三)供应保障部根据材料确认及考察情况提出建议,经供应保障部、风险控制部、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索普股份专利代理服务招标书7.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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