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业固废招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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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关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拟对一批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公开招标委托处置,现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实行竞价。
1、招标内容:一批一般工业固废(详见附件1:投标报价书)。
临时摆放在现场的一般工业固废状态如需改变(如玻璃钢设备解体后装车等),该项工作由投标方负责,并根据一般工业固废种类分类装车、过磅、外运,进行无公害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存放地点:原股份氯碱车间厂区内。
3、现场踏勘时间:2022年8月2日10:00。
4、截标日期:2022年8月 5日11:00前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送达,标袋封面注明“格式自定”;外包装必须全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 李军收。联系电话:18052809566 ,逾期按弃标处理。
5、开标时间、地点(暂定):2022年8月5日14:00在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 江苏索普集团招标中心开标。
6、中标定标方式:采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总价最低者中标。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请于截标前打入下列指定账户,若未中标将于下月退还至打款账户;若中标则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履约情况良好,项目结算时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名 称: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山东路支行
汇款账号:7007 0188 0000 63421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为无效投标。
8、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投标人提前终止合同的。
9、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处置环评批复文件;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如有授权);
(5)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6)经查验资质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原件及时退还;
(7)中标方需提供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意外险保额不低于50万。
(8)凡来我公司人员需按照我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9)配合我公司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0、评标:
从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质量与施工进度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人。总价一致时依次考查玻璃钢、保温材料、PVC与其它类单价,单价低者中标。
10.1技术、质量要求合格前提下,总价最低价中标。
10.2同等总价下,依次考查玻璃钢、保温材料、PVC与其它类单价,单价低者中标。
10.3同等价格,同等技术、质量条件下,招标人有权决定中标人(原则上合作过的投标人优先)。
11、一旦投标人参与报价,即被视为已对招标人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承诺,除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随意更改。
12、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执行的中标单位,招标人保留通报批评、索赔、罚款、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承担。
14、合同授予及付款方式:
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后,到招标方办理如下事宜:
(1)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招标方办理一般工业固废出厂许可手续,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方可运出厂外。
(3)若中标方在投标时弄虚作假,而实际所投报价达不到招标方要求的,或影响招标方正常工作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5、违约责任
(1)投标方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招标方负面清单,不得参与下一年度招标方招投标工作。
(2)中标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如逾期20个工作日仍未能按要求完成固废处置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额保证金。
(3)中标方需严格遵守招标方的各项管理规制度,服从现场管理,规范操作,若有违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按照公司处罚条例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额保证金。
16、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自提,由中标方负责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并承担相关所有风险。招标方对标的物资质量状况等不作承诺,由投标方自行看货判断,招标方不负责“三包”服务,中标方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终止合同或补偿。
17、结算方式:承兑或现汇结算。中标方根据结算审定金额开具6%增值税专票给招标方,同时提交一般工业固废的转移联单。发票入账后次月付款。付款方式和税率若有异议,请在报价单中注明。如遇国家进行税率调整,则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结算。
18、中标方在处理以上一般工业固废时,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严格遵照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方承担。
19、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招标人: 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投标报价书
一、标的物名称: 一般工业固废
二、物资数量: 一批,实际以索普过磅单为准
三、处置时间: 中标后根据招标方要求,在30日内完成处置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自提,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自提地点:江苏索普原股份氯碱车间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点。
五、付款方式: 承兑或现汇。转运与处置结束后投标方根据发标方审核金额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附一般工业固废转移联单,发票入账后次月付款。
六、标的物报价:(含税价,税率6%)
处置物资名称 | 预估数量(吨) | 报价(元/吨) |
岩棉等保温材料 | 35 | |
玻璃钢 | 80 | |
PVC | 20 | |
其它类 | 15 | |
合计金额 | ||
以上为含税单价,含现场分类整理、设备解体、装车、卸车、吊装与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标的物具体数量以索普地磅磅码单为准,请各竞标方根据现场查勘情况自行判断,涉及与本次标的物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竞标方自行承担,请竞标单位谨慎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
2.处置过程中严禁挑肥拣瘦,如若发现,取消下次招标资格。
3.中标方在处理一般固废时,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严格遵照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方承担。
4.投标方承诺对现场堆放的一般固废按种类进一步分类、汇总,同类型固废集中装车,按规范要求进行无公害处置。
5.投标方在合同的存续期间内,应具备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所需的条件和设施,保证各项处理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的技术要求,确保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投标方按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发标方委托的清运、处置工作。
6.投标方应寻找规范的运输公司,对所委托的自提车辆进行资质审核,车辆排放应达“国五”标准及以上,其他应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若不符合规定投标方承担所有责任。
7.投标方委托的自提车辆应遵守发标方厂区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发标方对违反该规定的投标方车辆进行考核,若车辆不愿、无能力或其它原因不接受考核,将由投标方承担所有责任。
9.投标方须遵守招标方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进、出门管理制度。服从现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安全、环保管理,杜绝“三违”,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八、投标方其他说明事项:
竞标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0193 20220727 李军 一般固废处置招标邀请书727.doc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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