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等项目招标代理
比 选 文 件
采购人: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目 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7
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 19
4.与评审有关的相关证明及材料.............................................................................. 20
5.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21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采购项目为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等项目,采购人为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公开比选,有意向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前来参选。
1、比选概况介绍
1.1 项目业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1.2 委托范围:负责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等项目代理服务工作,包含招标、及其他方式的采购代理工作。
1.3 申请人的工作范围:
(1)提供采购前期咨询;
(2)协助采购人完成采购方案编制及报审工作;
(3)编制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组织潜在投标人召开答疑会;组织开评标、协助编制招标投标情况报告等相关工作;
(4)招标项目资料归档;
(5)协助采购人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2、中选人及委托期限:
通过比选,确定1名申请人为中选人。
从事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及集团新建项目的招标采购,委托服务期限5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加盖单位章),如为三(五)证合一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即可。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有效执业许可/证照/单位法人证明。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货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比选申请报名及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7日17时00分止,传真或发邮件确认报名申请。我公司将在当日通过邮件方式将比选文件发至申请人邮箱。
5、代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9时00分。
5.2 代理申请文件来人现场递交/快递邮寄到指定地点。
5.3 现场方式递交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
5.4 比选申请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文件,比选人都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8日9时00分。
6、其它事项:
联系人: 胡寅
联系电话:13952816990
邮箱: 13952816990@163.com
地 址: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招标人 | 名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人: 胡寅 联系电话:13952816990 |
2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3 | 申请人 资格条件 | 详见比选公告 |
4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 5份(一正四副) |
5 |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见比选公告 |
6 | 开启比选文件 | 同递交截止时间 |
7 | 比选标准和方法 | 详见本须知第2.5条 |
8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费率)为:0.75%,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向中标人收取。单包服务费最高限额30万元整。 |
9 | 委托内容及期限 | 委托服务针对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及集团新建项目期限5年,服务期满项目未了结,双方可以续签。 |
2.1.1、定义
比选人:是指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业主。
申请人:是指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工作资格,响应比选文件并参加比选竞争的独立企业法人或联合体。
比选文件:由比选人按照有关规定,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的资格条件、评审标准等要求的格式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是指比选申请人为响应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格式编制的申请文件。
中选:是指由业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比,比选人最终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2.1.2、比选费用
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比选文件
2.2.1、比选文件组成: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2.2.2、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
2.2.2.1在比选截止期前3日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比选人可自主或在解答申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所有比选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比选文件的补充、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2.2.2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通知或补遗为准。
2.3.1.1报价函
2.3.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2.3.1.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1.4与评审有关的相关证明及材料
2.3.1.5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2.3.2、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2.3.2.1比选申请文件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2.3.2.2比选申请文件份数为5份。
2.3.2.3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散页无效。
2.3.3、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3.1比选申请文件应密封在文件袋中(文件袋的样式不作限制),并在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在外封皮上应清楚地标明:申请人名称、地址及在×××年×月×日×时×分不得提前开封的字样。
2.3.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2.3.4.1申请人应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3.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文件,比选人都不予受理。
2.3.5、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5.1在本章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
2.3.5.2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
2.3.5.3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比选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4.1、比选时间和地点
详见比选公告。
2.4.2、比选开标会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
(4)密封情况检查:招标管理部工作人员检查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按本须知2.3.4条规定密封,如发现未按本须知2.3.4条规定密封,则不予拆封唱标。
(5)开启比选申请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6)唱读比选申请文件报价函内容,记录人员记录,比选开标会结束。
2.4.3、无效申请文件
2.4.3.1对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剔除无效申请文件。详见初步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表。
凡比选办法中没有列出的评定内容在评审时不得作为打分的依据。比选小组成员不得增加、减少和另外细化本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也不得要求(或接受)比选申请人提供额外(比选文件以外)的资料和说明。
2.5.1.比选工作按以下程序依次进行
初步评审(资格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确定中选候选人→提交比选报告。
2.5.2.比选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
申请人必须满足初步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表中所列的所有标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的名称与比选申请人名称一致,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 | 报价函 | 按规定提供报价函且不超过最高限价。 | 加盖单位公章 |
3 | 授权 | 按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加盖单位公章 |
1、以上合格条件必选全部满足,如有一条不满足,则不得参与详细评审。
2、比选申请文件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不予通过初步评审,作否决处理:
①比选申请文件的盖章、签署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
②比选申请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填写或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③申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标文件,或在一份比选申请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2.5.4详细评审(综合评审)为定量评审。
评委依据综合评审标准和方法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进行逐一评审打分,评审标准如下。
详细评审(综合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项 | 项目细则 | 打分 |
1 | 投标报价 (20分) | 所有投标人综合费率的平均值为基准价,综合费率等于基准价的得20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3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2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保留2位。本项最高得20分,最低得0分。 (代理机构投标报价采用服务费率报价形式,以中标价格为基数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20 |
2 | 服务能力 | 1、应答人设置有办公场所,且办公场所不小于3000(含)平米的,得2分(须提供办公场地的租房或购房合同(协议)的扫描件、租赁或购买房屋时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办公场地照片,未提供得0分)。 2、有固定的的存放档案场地,存放档案场地在200(含)平方米以上,得2分(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者相关证明,及场地图片等资料,未提供得0分)。 | 4 |
3 | 招标业务综合能力 | 考察代理公司招标业务覆盖的领域: 1、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绩,得1分,须提供必联网(https://www.ebnew.com/)的同一个项目的招标公告截图和中标公告截图; 2、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工程建设项目业绩,得1分,须提供同一项目所属交易中心的招标公告截图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 3、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政府采购项目业绩,得1分,须提供同一项目所属政府采购网的招标公告截图和中标公告截图; 4、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石油化工企业建设项目业绩,得1分,须提供石油化工企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的招标公告截图或同类的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 5、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咨询服务类(造价、前期咨询,造价和前期咨询可以不属于同一个项目)业绩,得1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 5 |
4 | 公司人员综合实力 | 根据申请人的招标师人员数量进行打分: (1)招标师人数<10,得1分; (2)10≤招标师人数≤20,得2分; (3)20<招标师人数≤30,得3分; (3)30<招标师人数≤40,得4分; (3)40<招标师人数≤50,得5分; (4)50<招标师人数,得6分。 | 6 |
5 |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 进度计划及保证:综合考虑招标代理工作进度计划、进度保障措施,优秀得10分,较好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得4分,未提供工作进度计划或保证措施得0分。 | 10 |
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情况:具有自主专家库,并具有随机抽取功能。 (1)专家库人数<1000,得1分; (2)1000≤专家库人数≤5000,得2分; (3)5000<专家库人数≤10000,得4分; (4)10000<专家库人数,得5分。 (5)不提供专家库或专家库无随机抽取功能,得0分;(提供专家库人数截图及随机抽取功能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 | 5 | ||
招标代理机构有专属的电子招投标平台并提供平台服务方案及平台应用证明:综合考虑平台及服务方案全面、规范、智能化,优秀得10分,好的得8分,较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较差的得2分,无专属电子招投标平台或未提供平台应用证明或未提供平台服务方案得0分。 | 10 | ||
招标代理处理投诉及突发情况的预案及合理化建议,共4分。优秀:4分,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未提供:0分。 | 4 | ||
(5)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能够提供的额外服务承诺所体现的优势及特点与招标方需求的契合度相对比较,共4分。优秀4分,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未提供:0分。 | 4 | ||
6 | 项目组成员情况 | 1.项目负责人具备招标师,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 | 4 |
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造价工程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 2 | ||
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招标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 2 | ||
4.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质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 | 4 | ||
注:本工程项目机构得分需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本单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造价师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高级工程师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师需提供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招标师电子登记证书; (5)中级工程师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上述人员不重复打分。 | |||
7 | 信誉及社会诚信情况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的,得2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的,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的,得1分;(最高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8 | 业绩 | 1、在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根据应答人具有工业厂房、安装工程类招标代理项目金额进行打分,具体如下: 根据单个项目中标金额进行打分: (1)5000万≤中标金额≤10000万,得1分; (2)10000万<中标金额≤20000万,得3分; (3)20000万<中标金额,得5分。 注:应答人须提供招标公告截图、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等资料,时间和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内容为准,集采项目或多标段项目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合计为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5 |
2、在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根据应答人具有石油化工企业(工程、货物、服务均可)的招标代理项目金额进行打分,具体如下: 根据单个项目中标金额进行打分: (1)5000万≤中标金额≤10000万,得1分; (2)10000万<中标金额≤20000万,得3分; (3)20000万<中标金额,得5分。 注:应答人须提供招标公告截图、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等资料,时间和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内容为准,集采项目或多标段项目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合计为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5 | ||
3、在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根据应答人具有服务类的招标代理项目金额进行打分,具体如下: 根据单个项目中标金额进行打分: (1)100万≤中标金额≤500万,得1分; (2)500万<中标金额≤2000万,得2分; (3)2000万<中标金额,得3分。 注:应答人须提供招标公告截图、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等资料,时间和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内容为准,集采项目或多标段项目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合计为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3 | ||
9 | 保密、档案及采购过程内部控制管理情况(3分) | 1、申请人具有健全的保密管理制度,且具体保密管理工作无缝隙无漏洞;工作纪律严明,不得泄漏与采购有关的任何情况。制度完善,可执行性高,得1分;未提供得0分。 2、采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完备,全过程文件能够电子归档,设立卷宗方便查询。制度完善可行性高,得2分;基本可行得1分;未提供,或无法提供全过程电子归档的,得0分。 | 3 |
总 计 | 100 |
按申请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3 名中选候选人。
比选人应根据比选小组推荐的候选结果,确定 1 名中选人,若出现确定的中选人放弃中标,按比选小组提交的《比选报告》的候选人排序名次,依次确定为中选人。依此类推。
2.8、报价要求
按百分比报价,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
XXX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代理机构简介
五、招标代理机构相关注册职业(执业)资格人员汇总表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
七、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
八、专家库资源情况说明(主要包括专家库来源组成,地域分布,专业分布等相关数据)。
九、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十、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1.报价函
报 价 函
致:XXX有限公司
我公司仔细研究了比选文件和委托代理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报价为
服务项 | 百分比报价 |
招标代理服务 | %,(代理机构投标报价采用服务费率报价形式,以中标价格为基数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和国徽面)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可以本人名义代表本公司参加 (比选人名称)的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报名、比选、评审等比选活动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 权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此处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和国徽面)
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与评审有关的相关证明及材料
5.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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