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基地三级防控项目工程智慧化工地
招标文件
招标人: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1. 工程名称:索普基地三级防控项目三级防控项目工程智慧化工地
2. 工程地点:索普集团厂区内
3. 招标内容:三级防控项目工程智慧化工地.
4、质量要求:镇建安监(2021)30号文要求
二、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方应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的其他组织;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所提供的集成系统应具有接入镇江市安监系统的功能。
三、技术要求
类别 |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数量 |
设备 | 1 | 球形摄像机 | (1)20倍以上变焦200万夜视 | 1 |
2 | 吊钩可视化套件 | (1)4G包年网络连接 | 1 | |
3 | 扬尘监测仪 | (1)温湿度,风向,风速,PM2.5,PM10,总颗粒物TSP,噪声,大气压等参数 | 1 | |
4 | 闸机系统 | (1)1三辊闸+2人脸识别设备(2)4G网络流量包年(3)支持数据导出和平台开发 | 1 | |
5 | 主要管理人安全帽 | (1)GPS北斗双精度定位(2)可充电,正常使用3天 | 5 | |
软件 | 1 | 智慧工地PC端 | 包含以上五类设备数据的查看和回溯 | 1 |
2 | 智慧工地手机端 | 手机端查看以上内容 |
投标方同时负责所供设备的保护性拆除工作。
投标文件编写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 投标函及报价函;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1.5 投标人近三年应完成至少2个与本项目类似等相关业绩,
1.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9承诺函。
二、投标报价
1、其中报价函中的费用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进出场费、人工费、材料费、检测费、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及税金等。
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注: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自行踏勘现场并确认相关数据,一旦递交正式的投标文件后即代表各投标人认可本次招标的相关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合同签订后,合同总价不再进行调整。
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装订成册。投标书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副本与正本文本有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文本为准。
2、投标方的相关资质文件(盖章)、业绩证明等。
3、详细报价单(含税价,注明税率),报价部分须加盖公章。
本合同为固定费率合同,所供设备及系统完成调试,运行正常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到 2个月 内付款至97%,。余款待设备保护性拆除完毕后支付。付款方式为 现汇 。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投标,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0、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2、投标文件中联系电话不真实、无人接听的。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投标条件,评审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评审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三、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二)评标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二)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三)对不合格货品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四)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可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如影响严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五)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六)投标人对所供产品所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八)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九)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商务合作部所有。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3月31日12时前密封送或邮递至: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 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1. 获取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联 系 人2:王永安 电话: 051188995077
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14时
六、评标依据: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2023年 3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业绩复印件等)
(五)报价函
致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1、我方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愿意 元(大写:人民币),按合同约定完成招标内容所规定的工作,税率( )
2、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报价,我方保证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完成全部工作。
3、本投标文件同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双方签订的补充文件、修正文件以及涉及合同内容的有关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承诺书
致: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承诺,承诺如下: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本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我方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版权所有:苏ICP备16014172号-3 Copyright © 2014 - 2024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