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对醋酸一期技改装置区消防安装工程招标,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项目名称:醋酸一期技改装置区消防安装工程
(二)施工时间:自投标方进场施工之日起60天(以发标方确认进厂施工时间为准),如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可顺延。
(三)施工地点:醋酸厂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1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3年6月7日14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一)、施工范围:
醋酸一期技改装置区消防安装工程施工范围暂定为图纸范围内涉及到的消防安装施工内容(见附件3),实际施工工程量以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为准,范围包含施工图纸内消防设备安装、报警与信号传输设施安装与调试;新安装消防系统与已有消防系统联动等。施工范围含支架制作与防腐、消防管道防腐刷漆。不含:保温。
消防图纸(14张)
(二)、承包方式:
本项目中:
本消防专业包工,包料(主材、辅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用水、用电,结算时按定额含量扣除相应费用。脚手架、吊车由投标方负责。
(三)、技术要求:
1、本项目资料由投标方负责,按建设单位与监理要求及时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过程与交工资料(含竣工图等),工程竣工验收20天内,向招标方提供有资质且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可的第三方验收合格后颁发的消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费用包含在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消防施工产品全部乙供,乙供材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并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品牌、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实验)资料;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如购进的材料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投标人采购的消防工程方面的材料需和我公司原有消防系统兼容,满足系统联动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消防专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消防设施工程5年以上施工经验或2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兼职安全员(持C证);
4、业绩(近三年两项合同额10万元以上合同复印件)。
5、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来我公司现场施工的单位还需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意外险保额不低于50万。
6、作业过程中,若涉及特种作业(如焊接、登高等)需提供符合招标方要求的特种作业证或专业证书,必须人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10分钟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必要时需来我公司作技术指导;
(六)、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
(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招标方合格供应商库成员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于截标前打入下列指定账户,若未中标将于开标次月无息退还;若中标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履约情况良好,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名 称: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汇款账号:7001 0188 0004 19795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为无效投标。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二)报价方式与项目结算:
1、根据附件3:暂定工程量报暂估总价,同时各单项报综合单价。暂定总价作为定标依据,中标综合单价为结算固定单价,实际施工工程量由发包方与建设单位确认。投标方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工期等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2014 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苏建价[2014]299号文编制施工图预算单价。投标方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如工程量出现调整以设计变更及签证单、联系单为准,相关费用处理原则:如与暂定工程量作品相同的则按照预算书中标单价结算,如与图纸内作品不相同的按建设单位核定材料单价、安装单价,经审计后结算。
2、本项目招标报价有效期:90天。
(三)付款方式:
1、本项目可申请进度款,分包单位每月20日前上报已完工工程量,审计完成且业主方向招标方发放进度款后,招标方按照已完工作量60%向中标单位支付进度款。
2、合同签订工程完工,项目完工资料移交完成,工程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款至结算价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12个月后无施工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返还。
以上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报价为含税价,税率9%,如有不同请注明。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3、中标单位承诺在招标单位未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之前有权暂不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而不视为招标单位违约。
4、现场踏勘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11:00,联系人:李军(18052809566)。
(四)其它
1、投标方做好施工现场人员的个人防护,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按安全部门要求缴纳安全保证金。
3、来我公司现场踏勘人员需按照我公司的相关规定接受培训教育,自备安全帽,穿长衣、长裤与防砸鞋。
4、遵守招标方门卫管理制度与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五)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A4纸打印装订好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预算书(新点软件编制),要求同时提供纸质版与新点软件版;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长期授权书在我单位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免提供);
(4)授权委托书(长期授权书在我单位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免提供);
(5)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业绩;
(7)施工方案(含机器具与人员安排、进度计划、质量控制、安全与环保施工措施的落实等);
(8)消防材料品牌与单价报价表;
(9)其他能证明投标人能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材料;
投标单位应提供投标文件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生效,并将所有投标文件扫描一份装入U盘(需提供新点预算软件版文件)。
(七)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后寄:
公司: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裴美妮
联系电话:13775356623
(八)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李军 电话:18052809566
招标部门负责人:华毅 电话:13812466401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1.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确认标书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合理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10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投标人,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影响定标结果,则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本项目投标,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解释。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工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固定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满足技术要求的合理最低价中标。
2、同等价格,同等技术、质量条件下,招标人有权决定中标人(原则上合作过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单位须在报价文件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长号)。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承担。
5、未按上述要求报价,视作未对甲方实质性响应,作为废标处理。
6、一旦投标人参与报价,即被视为已对招标人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承诺,除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随意更改。
7、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执行的中标单位,招标人保留通报批评、索赔、罚款、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施工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安装施工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四)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五)因投标人原因,工作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违约金从本项目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款的1%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人另行支付(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延期20日内(含2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六)投标人项目完成后,经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可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招标人选择重新维修的,重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且需在招标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之日起1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违约责任参照(五)执行。如果出现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合同总价款的20%违约金给招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2.招标人选择解除合同的,投标人需无条件返还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所有物品,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合同总价款的20%违约金给招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3.因投标人的项目质量、逾期完成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4.投标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招标人按照正常程序使用操作,若给招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
(七)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八)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九)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2)。
(十)如投标方不能按计划进度完成施工任务,出现进度滞后或甩项,招标单位有权直接安排其他单位进行施工,产生的费用按照该项目第三方承接费用从中标单位合同结算总价中扣减,并视情节罚款2000至50000元,并在年度合格供应商评价时将该单位判定不合格。
(十一)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所有。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醋酸一期技改装置区消防安装工程 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投标项目的暂估总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
2、项目竣工时间:
3、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4、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申 请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负责醋酸一期技改装置区消防安装工程 项目的投标活动。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醋酸一期技改装置区消防安装工程 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5-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不全单次扣2-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1-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醋酸一期技改装置区消防安装工程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索普工程计划运行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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