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对索普基地三级防控项目-绿化工程进行招标,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项目名称:索普基地三级防控项目-绿化工程;
(二)施工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5日(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三)施工地点:索普厂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14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3年9月13日14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一)施工范围:详见附件1绿化工程项目报价清单、附件2绿化设计图纸ML1、PA1~PA11、LD1~LD4、附件3设计变更景施PA1、PA2、PA3、PA4。
(二)承包方式:移植的香樟、移植的金桂由招标方提供,其他施工范围内包含的材料、人工和机械均由投标方承包。
(三)技术要求:
1、乔木移植修剪高度为3~6.5米,保留分枝造型,具体以树木规格大小由甲方现场定,香樟由索普集团四号门移入,金桂由索普集团索普公园移入,移植单价费用需考虑移植点与项目的实际距离,种植品种包含金桂及草坪,养护期均为一年,确保成活率90%以上,如若达不到,将按照市场实价赔偿。
2、投标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连根清除的杂树、树木修剪产生的杂物杂枝、垃圾等二个工作日及时外运清理,确保我公司范围内干净整洁,做到文明施工。
3、投标方安排好相应资质的机械设备、车辆运输,根据施工要求及时提供洒水车、铲车、货车等园林机械设备。单价包含机械费、运费、垃圾清运、辅材及增值税等,招标单位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4、施工作业过程中,投标方项目负责人不得离开现场,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违者考核300元一次。
5、工期要求: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5日(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接到招标单位作业通知于三至五个工作日进场施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杜绝“三违”。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 200万元;
(三)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如有授权)、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花卉的种植及销售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类似描述;
(五)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六)签订合同后,需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并缴纳合同价1%的承包商安全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承包商安全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来我公司现场施工的单位还需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意外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八)作业过程中,若涉及特种作业(如登高)需提供符合招标方要求的特种作业证或专业证书,必须人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九)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十)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企业投标;
(十一)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 8 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十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固定单价、暂估总价、最终按实结算。
(二)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保证金备注:索普基地三级防控项目-绿化工程),招标方合格供应商库成员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于截标前打入下列指定账户,若未中标将于次月无息退还保证金;若中标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名 称: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汇款账号:7001 0188 0004 19795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为无效投标。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方审计后,中标方根据招标方出具的审定单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工程款的70%,剩余30%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12个月后无施工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返还。
2、以上付款方式:承兑汇票。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3、中标单位承诺在招标单位未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之前有权暂不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而不视为招标单位违约。
(四)踏勘现场:
联系人:蒋一,电话:18796005950。踏勘人员需整齐穿戴工作服、工作裤、劳保鞋、安全帽。
(五)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进行:
1、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须在报价文件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长号);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附件1:绿化工程项目报价清单
3、预算书(新点软件编制);依据《2007江苏园林定额》,《2016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计价定额》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在我单位有长期授权书备案的可免提供);
5、授权委托书(在我单位有长期授权书备案的可免提供);
6、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施工方案(含机器具与人员安排、进度计划、质量控制、安全与环保施工措施的落实等);
8、其他能证明投标人能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其他材料;
9、本次招标投标单位只需要提供一份投标文件正本。
(七)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后寄:
公司: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刘亮
联系电话:18652823232
(八)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刘 亮 电话:18652823232
招标技术联系人:蒋 一 电话:18796005950
招标部门负责人:华 毅 电话:13812466401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1、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确认标书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合理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10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投标人,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影响定标结果,则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本项目投标,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解释。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工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投标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中标方进场作业前所有人员需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安全考试、班组安全教育均合格后办理相关证件才能进入施工场地,根据属地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施工证、动土证、吊装证等方可进行作业。
(三)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每人需准备好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张、符合公司要求印有中标公司名称统一着装(衣、裤、安全帽)进入公司安全培训及外来人员信息报备表。中标方参与作业所有人员均需购买保额100万元以上意外险。
(四)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施工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安装施工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五)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六)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七)因投标人原因,工作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违约金从本项目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款的1%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人另行支付(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进度延期10日后(含1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八)因投标人的项目质量、逾期完成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九)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十)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十一)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版)》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
(十二)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所有。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
2、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8: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版).pdf
索普基地三级防控项目-绿化工程 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索普工程计划运行处)0906.doc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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