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需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索普化工监测点范围内组织地下水隐患调查评估,以及部分停用装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项目具体范围见附件1,其中停用装置地段需要单独出具两份报告;
(二)主要工作:根据招标书要求开展地下水隐患调查评估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写调查报告、组织评审,报告送生态环境局备案;
(三)交(提)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调查报告的评审和备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月4日14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4年 1月4日14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七)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通过电话或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http://www.poljicak.com查询。
二、招标内容:
(一)标的物内容:1.索普化工监测点范围内组织地下水隐患调查评估;2.部分停用装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
(二)技术要求: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国家法律标准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验收标准
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地下水隐患排查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报告,开展评审并报生态环境局备案。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授权人证明;
(二)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三)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 1 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五) 营业执照应及相关资质(CMA或CNAS资质)、环境咨询服务;
(六)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省化工地块土壤调查或地下水隐患排查业绩证明,单个项目金额20万元,至少3个(合同或报告扫描件);
(七)提供项目组人员名单,要求具备环评类工程师职称至少2人,高级工程师1人;
(八)投标单位投标前应先提供营业执照进行资质预审,安排人员了解本项目具体情况和工作要求,否则不具备参加投标资格。现场接待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00。
(九)标书中需详细提供工作进度安排及初步方案。未提供初步监测方案的标的视为废标。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调查报告经评审并备案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两个月内付款,付款方式为现汇。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快递邮件破损或封面无投标注释被误拆,我方概不负责;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寄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范文颖
联系电话:88995862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公司: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招标联系人:范文颖,电话:88995862,
部门负责人:王先生,电话:13615287365。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1.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2.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合计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1.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投标人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招标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招标人的正当利益,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违约责任:中标人如未按时完成调查报告,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从合同款中扣除20%,超过合同时间30日,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中标人的产品调查报告质量、逾期完成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违约罚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3.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调查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4.履行合同中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执行。
5.如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根据《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版)》(详见附件1),招标人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投标人进行考核扣分,对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索普集团本部及各分子公司将不接受其投标,产生严重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公示地址为:www.poljicak.com。
6.投标人对所供产品所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8.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商务合作部所有。
9.本次招标中标信息公示网址:/list/91-93.html。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安全部;招标业务监督电话:0511-88995150、88995690。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
地块名称 | 含税投标总价(万元) | 税率(%) |
监测点 | ||
停用地块 | ||
合计 |
2、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若有联合招投标的情况,需提供授权书。
7、对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具体工作内容
地块名称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监测点 | 地下水隐患调查评估 | 编制隐患调查评估报告并组织评审备案 |
停用地块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 | 编制调查报告并组织评审备案 |
附件2: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等服务商,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公司招标要求,均视为合格供应商,可参与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一、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一)管理职责
1.使用部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使用效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2.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使用过程,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3.供应保障部负责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收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档案。
4.风险控制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由供应保障部负责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其他职能部门在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供应保障部统一管理。
(三)供应商积分考核
供应商积分从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累计积分作对应处理。使用部门、供应保障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意见,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两种情形。考核记分周期为1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1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考核扣分介于0~9分之间,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扣分10分及以上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1年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四)供应商考核方法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调换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生产造成影响,但未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9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或导致公司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每次扣10分。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每次扣1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每次扣2分。
(3)延期交货,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10分。
(4)交货过程中存在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每次扣10分。
(5)运输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每次扣1分。
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每次扣1分。
(2)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3)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每次扣3分。
(4)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每次扣10分。
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签订,每次扣3分。
(2)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每次扣10分。
(3)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公司,每次扣1分。
(4)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每次扣2分。
(5)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每次扣10分。
(6)违反廉洁协议,每次扣10分。
(7)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每次扣10分。
5.其他方面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投标人对投标结果存有异议,可向风险控制部或公司申诉。申诉经风险控制部核实后代表公司给予书面回复;申诉理由不成立,风险控制部给予回复后,投标人仍不接受解释采取重复申诉,扰乱公司经营秩序,每次扣3分;投标人在申诉过程中拒不接受解释,存在无理取闹、恶意投诉、捏造事实、聚众围堵等严重扰乱公司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每次扣10分。
二、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通过自身完善、整改等措施,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公司要求,原则上满1年以后,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供应商能力确认流程鉴定后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相关流程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以及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三)供应保障部根据材料确认及考察情况提出建议,经供应保障部、风险控制部、公司采购总监、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附件3:
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投标前请认真阅读学习和理解此告知书,中标后请转发给您的承运方,进入我公司厂区请严格按告知书要求执行。
一、危化品危险危害因素:
我公司厂区生产过程中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蚀等危险危害特性,主要危险化学品包括醋酸、甲醇、醋酸乙酯、乙醇、一氧化碳等,进入厂区,请严格遵守工厂安全规定,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二、应当遵守的安全规定:
1.进入厂区,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
2.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配备GPS定位系统。
3.车辆必须配备阻火器,确保车况完好,随车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持“危险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并悬挂“危险品”标志,进入厂区内严禁超速等(厂区最高行驶速度30KM/H),必须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车辆进入公司前,须在门口办理进门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和人员定位卡。并按指定线路行驶。
5.车辆进入厂区,应在指定区域等待,服从岗位人员管理,定点停放,车辆有防溜车措施。
6.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的,必须随车配好安全帽,下车即必须按规定带好安全帽,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7.进入生产区域严禁擅自动用岗位任何设施和用品。
8.生产区域内,需要叉车配合作业的,随车人员严禁擅自作业,应服从岗位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以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如需要装卸操作的,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方可操作。
9.生产区域,必须注意各种安全标识,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穿钉鞋,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10.夏季醋酸乙酯灌装应避开高温时间段。
11.提货人员在进行装卸货作业准备工作前,必须进行人体静电释放,放下车辆的接地带,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至岗位交出车钥匙,做好装卸货的准备工作。
12.装卸危化品的车辆必须按装卸作业检查票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同时要配合好岗位人员做好装卸前安全检查、装卸过程安全检查以及装卸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确认。
13.车辆入厂前须自行检查车辆的人孔、阀门、接缘等静密封点有无泄漏,快速接头、胶管等配件是否完好,接头密封圈、脚垫是否老化。装卸前须与岗位人员一起再次检查装卸作业接口连接可靠性。
14.车辆在进行装卸货过程中严禁物料“跑、冒、滴、漏”,严禁启动车辆,易燃易爆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灯具。
15.在装卸货过程中,若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6.当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在岗位人员的指挥下,迅速绕过泄漏点,向上风向安全地点撤离和疏散。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版权所有:苏ICP备16014172号-3 Copyright © 2014 - 2024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